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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港航管理局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7-09-14 阅读 2641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港航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聘编外用工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1名,港航工程1名。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形式。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2.要求文秘类、新闻类、经济学类和土木工程类、水利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9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具有苍南县户籍或原籍苍南县。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能力)突出的,年龄和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911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苍南县港航管理局二楼办公室(龙港镇海港路1号),联系电话:057768619060057764221707

3.报名要求:随身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报名表, 面试时请提供证件的原件予以核对;近期免冠单寸近照3张。

四、聘考试、聘用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初步确定对象后进行政审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人员与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合同,派遣到苍南县港航管理局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经上岗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苍南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其它事项

1.将对拟聘人员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期限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本聘编外用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港航管理局。

 

附:苍南县港航管理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苍南县港航管理局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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