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素质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3年6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或与委培委托单位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985”“211”“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同)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院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院校毕业(毕业时所在院校须已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院校或“省市共建”院校,下同)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录取时须为“985”“211”“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四)国(境)外位列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录取时须为“985”“211”“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五)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有代码的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2023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若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三)“1001岗位”为瑞安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由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统筹确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单位。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1001岗位”计算时间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其他岗位”(除1001外的岗位,下同)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8日。
(五)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1001岗位”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其他岗位”截止到2023年6月8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六)岗位一览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招聘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网上报名时间:
1001岗位:2023年6月9日9时—2023年12月30日17时。
其他岗位:2023年6月9日9时—2023年6月1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
1001岗位:2023年6月9日9时—2023年12月31日17时。
其他岗位:2023年6月9日9时—2023年6月12日17时。
“1001岗位”采用随报随考方式,直至完成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需上传的简历制作成1个(切勿多个)PDF格式文档,要求简洁美观、目录清楚、内容清晰。简历涵盖以下内容并依次按目录及要求整理(如有缺项,且不影响报名资格的,可在目录下写“无”):
1.自我介绍
要求:字数300字内,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2.身份证
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簿
要求: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学历证书
要求:提供高校各层次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代替学历证书。目前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位证书
要求:提供硕士、学士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已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或国(境)外留学归来已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相应学位证书无需提供。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信息、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大于3:1的岗位(除“1001岗位”外),须先进行笔试(博士研究生直接入围资格复审,且不占相同岗位硕士研究生入围资格复审名额),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最后总成绩的计算。
“1001岗位”以及“其他岗位”中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报考对象通过资格初审后,直接入围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3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考生专业为“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的,若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中共瑞安市委党校(岗位代码:1301、1302)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形式,满分100分,试讲时限15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除1301、1302岗位外,剩余岗位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5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6月5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3年6月6日前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专升本方式获取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6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1001岗位”须在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取得)。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六)本次招聘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577-65812876。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招公选)
附件:2023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